“瑜伽館卷款跑路” 68人集體投訴
2025-05-15 09:46:49來源:涪陵區(qū)融媒體中心編輯:李哲元責任編輯:
消費者集體投訴登記表
花費幾千至上萬元購買瑜伽培訓課后,不料瑜伽館突然閉店,店長失聯(lián)。68名消費者集體投訴至涪陵區(qū)消委會。
5月14日,記者從涪陵區(qū)消委會獲悉,由于聯(lián)系不上商家負責人、無法進行調解,按照今年5月1日施行的新規(guī)——《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決定支持消費者訴訟維權。
今年3月,涪陵區(qū)消委會接到一起集體投訴:68名消費者反映每人在位于涪陵澤勝中央廣場A館3樓的一家名為“Song-普拉提”的瑜伽館充值數(shù)千至上萬元購買瑜伽課程后,該館突然關門停業(y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希望涪陵區(qū)消委會幫助維權。
接到投訴后,涪陵區(qū)消委會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工作人員開展調查,證實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屬實。
經(jīng)查,涪陵市民劉女士于2024年4月在該瑜伽館花費11000元購買了瑜伽培訓課程,并與重慶市涪澤美健身有限公司簽訂了“Song-普拉提”瑜伽培訓課程合同。根據(jù)合同,商家將為消費者提供瑜伽培訓課程。2025年3月,當劉女士再次前往該瑜伽館準備上課時,發(fā)現(xiàn)商家店面關門,且未向消費者說明理由,預付充值余額無法消費、無法退回。其他投訴消費者也和劉女士一樣,在該店遭遇這種情況。
涪陵區(qū)消委會調查了解到,涉事重慶市涪澤美健身有限公司旗下瑜伽培訓機構目前處于停業(yè)狀態(tài),機構內(nèi)空無一人。2024年12月2日,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楊嘉明變更為李鳳英。李鳳英家庭住址為山東省魚臺縣唐馬鄉(xiāng)安莊村,今年已86歲。
調查期間,涪陵區(qū)消委會及時收集該投訴的消費憑證、合同等相關資料,結合聯(lián)系不上商家負責人、無法進行調解的實際情況,決定支持消費者訴訟維權。
該瑜伽館推出的屬預付式消費,即經(jīng)營者先收取預付款,然后多次或者持續(xù)向消費者兌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一種消費模式。近年來,預付式消費模式在零售、培訓、健身、美容等領域迅速普及,但伴隨而來的“卷款跑路”“霸王條款”“退卡難”等問題讓消費者叫苦不迭。今年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解釋》正式實施,旨在解決責任主體認定難、消費者退卡及轉卡難、經(jīng)營者惡意逃避債務、合同條款不公與舉證難等消費者維權四大核心問題,專治預付式消費亂象。
根據(jù)該《解釋》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經(jīng)營者收取預付款后終止營業(yè),既不按照約定兌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務又惡意逃避消費者申請退款,構成欺詐的,應當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guī)定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涉嫌刑事犯罪的,應當將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通過嚴肅追責打擊遏制“卷款跑路”行為。
那么,在這起消費糾紛中,商家的行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消費者能否維權成功?涪陵區(qū)融媒體中心記者將進行追蹤報道,敬請關注。
文/記者 方玉蓮 石本才
圖/網(wǎng)友“喊我gei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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